民主黨許智峯涉打保安維持脫罪 須簽保守行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0/07 16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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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區區議會去年閉門審議宣傳《基本法》撥款,民主黨區議員許智峯(32歲)試圖闖入民政處辦公室,混亂間涉嫌踢傷兩名保安,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,案件經審訊後獲脫罪,惟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覆核,指兩保安遭許用武力所傷,應判其罪成,如維持原判,則應考慮頒令許簽保守行為。

裁判官今裁決指,不能排除許的腳部因遭保安按住,從而不自控地踢到對方的可能,故維持原判,即許兩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;但由於他以擅自者身份企圖闖入時,遭保安員用合理武力阻止仍不離開,令在場人士恐懼會有暴力事件發生,故裁定他須要自簽1,000元,守行為1年。

許向法庭申請發還4.5萬元訟費,獲裁判官批准。許於庭外表示考慮就判決提出上訴。